2、
我当然不怪他。
这是我的活该。
易地而处,有人披上“合法婚姻”的外衣,视我的意愿为无物,强行要我履行配偶的义务,我估计也只能恨。
新婚之夜,爽快的当然是我。
想到结婚那天,我还是忍俊不禁。
好歹走形式地搞了一场勉强过得去的婚礼,我原本并不愿让他们兄弟这般难堪,但祁家长辈的意见却与我相反,他们认为,婚礼,才是最好的遮羞布。
我只能从善如流。
他则用他的幼稚做了最后,但依然是无力的抵抗。
新订制的西装笔挺贴身,他在当天该是帅气逼人,只可惜,他全程都戴了个狗的面具——哈士奇,我没认错的话。
只露出了眼睛和嘴。
震惊了全场。
不过反应最激烈的不是我,而是他的家人。
我……是觉得好玩的,在最初的惊讶之后。
贪玩如我,毫不尴尬地站在了他的身边,一对新侣,接受众人真心实意存疑的祝福。
交换戒指的时候,他的手在微微发抖。
哈士奇面具下的眼睛始终低垂,不肯与我视线相对。
可是他又能逃到哪里去?
回到我的家中,他真像新领回来的流浪小狗,摘下面具后,一双惶惑的眼,避无可避看着我时,除了必须的厌恶与惊惧,还有困惑不解,决定结婚之后的第不知道多少次相同的提问:“为什么要找我?”
“我爱你。”我笑出了我的牙。
他像是被噎住了,用力眨了眨眼睛,孩子气地摇了摇头:“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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