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莺莺没有马上认出应丰,应丰却是在老远就认出了朱莺莺,因为上次朱莺莺那道菊花豆腐做得实在漂亮,让他印象深刻,最后要不是厨师长说这个小姑娘只有刀功,不善料理,他早就把人聘到店里了。
“之前我店里的伙计说,你只会刀功,不会做菜,怎么你摇身一变,又成了城中的红烧肉之王了?”应丰问。
“红烧肉之王?”朱莺莺笑了,“这是什么称号啊?”
“他们都说你做的红烧肉最正宗,比我醉香楼的红烧肉还好吃。”
应丰说着,自己从朱莺莺的摊车上拿起了最后一个竹筒碗,碗上还封着竹叶,他没有马上打开,而是拿在手中,准备等下带回酒楼去吃。
朱莺莺盯着他手里的竹筒碗看,不好做声。
因为这一份她是留给楚灏的,但应丰刚才确实说了,自己要一份,剩下的给乡亲,是她自己没分清楚,把应丰买的三十五份一起分了出去。
发现了朱莺莺的目光,应丰于是问:“怎么了?”
朱莺莺忙说:“没事。”
她又看了一眼应丰手中的竹筒碗,终于还是收回了目光,她心想,反正去等了楚灏两天也没等到,今天就不去了吧。
这时一旁的魏长生却说:“姐姐,你说要留给我吃的红烧肉也卖掉啦?”
朱莺莺疑惑的看向他。
而应丰很快反应过来,他看看自己手中的那份,对朱莺莺说:“难怪你一直看着我呢,原来是我拿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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