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倾城站在窗户前瞧了一眼下边的人,随后转身去了卫生间洗漱了一番,在衣帽间中挑选一套休闲又保暖的衣服,简单的扎了一下马尾就带着狗子下了楼。
“小姐您可起来了,这外头又围了一堆来闹事的记者。”佣人看到墨倾城带着狗从楼上走下,连忙上前说道:“家里头没菜了,我们就是想出去买菜也出不了啊!”
墨倾城微微低头看了一眼身旁的狗子,脑海中闪过了一抹光亮。“你们去帮我找一张纸,最好是红色的,然后再帮我找一支大头笔来就行。”
她们家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见过谁使用毛笔写过字,所以毛笔这东西在家里就是属于不纯在的。
大头笔这些经常见到的文具用品,家里的佣人应该都会有。
“好的。”佣人应声,转身退了下去,没过多久时间就在仓库里给墨倾城找来了一张红纸和一支大头笔。
红纸是家里去年过节的时候请人写春联剩下的,后来一直没有用到就直接放在储藏房的仓库放着没动过了。
墨倾城用大头笔在红纸上写下了几个字,然后交给了那名刚才说要出去买菜的佣人。
虽然她写的字不如江时琛平时写的那些瘦金体好看,但好在也算是清秀不潦草。
佣人看着那上面的字,还是疑惑的问了一句墨倾城。“小姐,这样真的行吗?”
“放心,把这个贴出去那些记者起码不会靠得太近。”有没有用这暂时还不知道,但是这种方法在翰林之城起码是有起到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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