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盛金生只承认了一小部分罪行——他承认自己看在与潘三妞相交一场的份上,帮助她处理尸体。
至于说,什么教唆啊,什么分赃啊,盛金生矢口否认,表示这套说辞根本就是潘三妞瞎编出来的,目的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
言下之意是,他确实参与了这起谋杀案,但他只是起到一个辅助作用,勉勉强强算是个帮凶而已,并非策划一切的主谋,真正的主谋其实是潘三妞。
就这样,潘三妞和盛金生这一谋财害命的同盟,为了脱罪,说翻脸就翻脸,相互扯皮,相互推诿,拼命往对方身上扣锅,要不是被分开关押,料想他二人能够打起来。
经过深入调查,最终,潘三妞被认定为主犯,盛金生被认定为从犯,并以此为依据对他二人量刑。
量刑结果,这对野鸳鸯没有同年同月同日生,却得以在同年同月同日死——他二人双双被判死刑,并于同一天执行——携手共赴黄泉。
话说回来,潘三妞作为主犯,被判死刑,这属于罪有应得,毋庸置疑,可盛金生只是从犯,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应当罪不至死,怎么也被判死刑了呢?
嗐,还不是因为盛金生之前作死——之前,盛金生与潘三妞被当场捉奸,因此被定性为“地富反右坏”中的坏分子,坏分子犯罪,罪加一等,从而使得本不该死的盛金生直接去死了。
有一说一,这个时代的判决虽然比较严苛,但总体而言,还算讲道理,至少此案没有牵连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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