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沉说得没错,他的确是天生干这行的。
老K给他挑的是个边缘化的小帮派,地盘只有小半座城市,比不上真正大型组织的半根毫毛,好处是出入也不严密,姜沉找了个以前黑街认识的熟人引荐一下,老大就直接来见他了。
饭店包厢。老大抱着胸眯眼看他,问,安全学校退学的?
是啊。姜沉很平静。他们说去安全局容易摸枪,草,结果待了半年连颗真子弹都没见到,尽他妈的听他们胡扯了,我揍了个老师,就被开除了。
老大满意地点头,又指了指隔壁包厢,试探地问他,那个坐主桌的家伙和我有点矛盾,你......
不等说完,姜沉已经踹开隔壁的门,顺便也踹开拦路的保镖,在一屋惊呼中面不改色地往主桌上的人脑袋上砸了半打啤酒,最后一脚踩在满头鲜血昏迷不醒的人身上,漫不经心地扯了桌布擦掉手上的血与酒,叹着气说,唉,还是手生了啊。
毫无疑问的,当天老大就和帮派成员宣布收获一员猛将。姜沉在那里待了两年。两年。他身上添了伤疤,长了身高,纹了更多的纹身,也成了年,从打手一跃成为帮派二把手。吞地盘,抢货物,带头打群架,在老K的帮助下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成功将地盘扩大到附近两座城市,地盘翻了近三倍,利润高得吓人,乐得老大见牙不见眼,恨不得把女儿嫁给他结亲家;也......成功地,让周边的庞然大物视线投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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