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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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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他是在上个月的读书会上认识的。

那几日气温骤降,雨连着下,天总看不到晴,无端让人烦闷。

读书会在一个书店里举办,来人大多是年长者,他们各自手里拿着书,也拿着稿。

总说从一个人的字看一个人的骨。看着这些的手稿,我总想着自己该是个软体动物。

我注意到他时,先注意到他手上的书。

王小波的《黄金时代》。

那时在清平山,王二和陈清扬“白云匆匆,山中只有我们两人”。

于此书,李静在序言里写“爱之者甘之如饴,厌之者摇头不已。始爱终弃者自感棋高一着昨非今是。王二的读者,没有中间状态。”

我在想他是哪种。

再注意到他这个人。

很少见的标致小麦肤色,让人一眼就置身于就南加州的圣塔安娜风中。他细长上挑的狐狸眼一眨,我就像是被Santa Ana点燃的加州山火。

漂亮又野性。玫瑰带刺,才是玫瑰。

我那时在读贾平凹的《五魁》。

他到底是王二还是五魁。

若是前者,则此时在书店里,我与他便可“蒙蒙细雨,眼中只有我们两人”了。

台上人们正分享着读书的感触,情绪激动时会将书翻至某一页,从头念与大家。我从来懒惰,因此没有准备交流的稿,再说我此时也已经无心阅读,便起身向他走去。

我坐下时,他擡头对我笑了笑。

我指了指他手里的黄金时代,问他,

“你喜欢王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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