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戴耳钉,留长头发,看起来就不好惹的男生竟然喜欢吃甜食,强烈的反差让沈知宵产生些许好奇。
“不多,你喜欢吃这些?”
余池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耳根微微泛红,捏着菜单的手不自觉用力。
林星洲知道好友的顽疾,急忙出来打圆场:“害,阿池从小吃甜食长大的,早饭是甜的,午饭是甜的,晚饭还是甜的,总之一天不吃甜的就浑身难受!你们就让他吃吧,甜死算我的!”
余池本就尴尬得不行,被好友这么说,想死的心都有了,他看向好友,那生无可恋的目光仿佛在说:“求求你,闭嘴吧。”
林星洲接受到余池的目光,挑挑眉,给出一个“放心,兄弟帮你解围了,不会有人发现你得了皮肤饥渴症”的笑容。
余池:“……”
死了算了。
“再加一杯草莓汁。”沈知宵对服务员说道。
“好的,先生。”
余池微微一愣,沈知宵原来喜欢喝草莓汁?他从来都不知道。
沈知宵转过头,正巧与余池的目光相接,含笑着解释:“我给大家点了酒,可能不符合你的口味,如果是草莓汁,你应该会喜欢喝。”
“谢谢。”
余池嘴唇蠕动着吐出两个字,掌心冒汗,心里小鹿乱撞,欢乐得仿佛要蹦出胸膛,那杯草莓汁是专门给他点的。
沈知宵勾唇:“不客气。”
飞雪居的饭菜是出了名的好吃,上菜也是出了名的快,服务员离开没多久,很快便推着餐车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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