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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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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的早上是最舒服的,清凉的风穿过破旧的楼房扑倒燥热的人怀里,身上的汗一瞬间变得凉爽。我睁开眼睛,看着身边熟睡的人,内心那一处阴暗的空缺被填满被照亮。我控制不住的想要去触碰他,慢慢掀开那床薄被,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那好像拼图一样的青紫斑块布满小盛的身体,肩膀,胸膛,肋骨,大腿,小腿,满满都是一块块的淤青,我不知道是谁把我放在心尖上的人弄成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不是才开学一个月吗?我强忍着内心的愤怒,把那条薄被再次给小盛盖上,是时候和小盛好好谈谈了。

我像平时一样起床做好饭,叫小兰起床吃饭并嘱咐她不要吵醒小盛,饭给小盛留好了晚些时候叫他起来吃就好了。忙活一上午,买了点小盛爱吃的菜回家做饭,吃完饭小蓝回屋去写作业,我收拾碗筷的时候小盛跟进来帮忙,我夸他懂事,他抬起亮晶晶的眼睛盯着我,笑的像花一样好看。我又想起昨晚他哭的样子,心里又默默说了一句“真漂亮”。

“小盛,下午跟我去鱼档帮忙吧。”我还是把这句话说出来,我知道他不会拒绝,因为他爱我。他应该是很惊讶,因为我察觉到他看向我的动作,不过我没有抬头,听到他欣喜的口气说“好”,我松了口气。在闹市谈事情,所有的情绪都会被忍耐下来消散出去,即使是愤怒亦或者委屈难过,在只关心自身柴米油盐的人面前,不过是一时的热闹,甚至不会多看一眼。闹市是最适合说重要事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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