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想起一则见闻,作者在精神病院时,一个保安和护士聊天,展示他的指尖,是青黑色的,他说那里被病人咬掉了,医生接上的(没错作者就是那类精神病人)
懒得掩饰了,我就是抄课文了,不过改了改
比换恩客还快,好喜欢自己这个比喻(为什么换那么快,当然是上一任被用阴招搞下去了)
官制随便搜的,应该是隋朝的,但是应该不准,毕竟百度一向不靠谱
儒术直接暴露了……本文架空呢(心虚地溜走)
那个肱骨之臣我本来想用入幕之宾,但是这是黄文,入幕之宾太暧昧了,否掉
-----正文-----
蒲钧熙在地牢里单秦的伤,一年后才痊愈,尤其是他的指尖,救出时,已经变成了青黑色,像是已经坏死,在神医那里针灸加敷药加服药,三管齐下,好不容易才保住。
蒲钧熙便决心,推翻单秦的统治,狠狠折磨单秦,其实上一次入朝为官,他并没有什么复国之念,不然也不会毫不易容就去了。
前朝与当朝统治集团是同一个民族,而且前朝灭亡时自己还没出生,百姓对前朝已是民怨沸腾,靠自己前朝皇族身份起事,毫无助益。
单秦九岁当上皇帝,十四岁掌握政权,十五岁时,单秦的兄弟,包括近亲与旁支,已经被他灭得一个不剩,只剩女眷,依附王爷起事,也是不可能的了。
他便伪造了户籍,混进了乡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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