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季青:“你也感觉到了吧,你峰哥的女朋友对你有敌意。”
叶见安沉默了。
孟季青:“你怎么想的,对陆峰?”
“我...”叶见安才说一个字就又哑了,理了理思绪,片刻后才缓缓说道:“我其实很早就有这感觉了...”
因为陆峰总喜欢带着他,跟女朋友约会也喜欢叫上他,而没有哪个人会喜欢恋人身边常带跟屁虫和电灯泡,这是人之常情。
孟季青托着侧脸看他,“你有没有想过,他为什么喜欢带着你?”
叶见安摆弄着碟子里的瓜子,神情有些无聊,“大概就像带一条可怜的小狗,我不是说他把我当狗,而是就像你捡了条可怜的小狗回来,你想对他负责,你觉得他很可怜,也很可爱,走哪都想带着,出门三天就心心念念,大概是这种感觉。”
孟季青知道陆峰帮助叶见安的事,听他这么说,却不太以为然,“是吗?”
叶见安:“你养过狗吗?没养过肯定不知道,我就养过。”
那是一条小黑狗,在雨天村边的垃圾荡边捡到的,丁点大,睁着一对小黑豆一样的眼睛,毛发凌乱湿润,颤巍巍的,看起来可怜极了。
叶见安把它捡回了家养着,可惜后来有一天狗走丢了,也可能是被狗贩子偷了。
孟季青:“好吧,我是没养过。不过,你是人,不是小狗,他要是真抱着那种心态,那挺变态的,我劝你离他远点。”
“他把我当弟弟,他人很好的。”叶见安皱眉,他不喜欢听陆峰的任何负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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