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哈哈杨哥你终于哭了,看着你哭的我好开心!
-----正文-----
路兰思曾经养了一条黄色的小狗。
他好喜欢那小狗,每日抱在床上哄它睡觉,教它握手,每日饭食都是路兰思亲自喂。周末不上学时路兰思就在家里烘鸡胸肉,煮三文鱼,和西兰花拌在一起给它吃。
可是那小狗很不乖,很不听话,许是生性凶猛,一岁时竟把路兰思咬了。
那伤口咬在左臂,咬得很深,鲜血猛地涌出来,那是路兰思第一次被伤害。
路母带他去打了狂犬疫苗,路上嘱咐:“它不喜欢你逗它,你就离它远点,狗狗也是有脾气的。”
路兰思低声念叨:“可是它好不乖。”
路母置若罔闻,她心想路兰思总是黏着那小狗,那狗性格独立,不喜被黏,这次大概是被路兰思惹急了。不过是咬了一下,以后别老烦它就好了。
这样想着的路母,在夜里上厕所时看见路兰思拿着那把路父从西藏带回的短刀蹲在小狗面前,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她一声尖叫,冲上前去夺路兰思的刀,路父被吵醒,出房间看见路母在夺路兰思手中的刀,瞬时觉得自己梦里路兰思弑父弑母的景象即将成真,拿出自己中学时参加短跑比赛的速度飞身上前将两人扑倒。
事后路兰思解释,他觉得狗狗太不乖了。
路母说,再不乖你也不能杀了它啊…
路父说,把刀给我。
路兰思拒绝,把刀收在怀里,说,这刀现在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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