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小九都走到荣盛客栈门口了,忽然就看见一个小子匆匆从客栈里迎面向她走来。
阿顺,这么巧?
常小九开心的要喊阿顺,可是,却见这小子把她当空气一般的,从她身边走了过去。
咦?这小子怎么回事,这才两个个多点月的时间,就把她给忘记了?不认识了?
常小九很是疑惑的转过身,看着那越走越远的小背影。
“小娘子可是要住店?”客栈的伙计迎出来问。
常小九刚想说,对,住店也找人。
忽然回过来神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裙,自己这是老年痴呆了吧!
恢复了女装过来的,阿顺怎么能认出来!
“阿顺他这是做什么去?吃饭么?”常小九很是好奇的想知道。
“小娘子认识阿顺啊,他吃饭都是跟我们掌柜的一起用的,这会儿出去,应该是给八两买草料去了。”伙计看着常小九是个年轻的小娘子,毫无防范的告诉着。
常小九点点头,想了想,既然打算以后就带着阿顺一起行走行医,即便还是要男装比较方便,还是要让这孩子知道自己是女儿身的好。
“我就是来找他的,就在这等他回来好了。”拿定主意后,常小九就走进了客栈,在大厅里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伙计也跟着往里走,还热心的帮着沏了杯茶端了过来。
天气越来越凉,已经要入冬了,常小九决定带着阿顺往南边走。
那样冬季在外面,也不用太着罪。
正想着呢,伙计走到常小九身边:“小娘子,阿顺已经回来了,正在后院马房里喂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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