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摘自《致亲爱的迟迟》
此时。
夜色酒吧。
一个少年从酒吧里走出来,后面跟着一个穿了燕尾服的中年男人。
月色当头,夜空上铺满了一层璀璨的星辰,初秋的天气,缕缕晚风拂过,吹起少年额头细碎的刘海。
俊俏的眉毛之下,是一双深邃不见底的黑眸,里面像撒了细碎的深海,漆黑不能见底。
左眼底下,有一颗泪痣。
“少爷,您玩的开心吗?”中年男人恭恭敬敬的道,话锋一转,“今天……老夫人给我打电话了,她知道您跑出来了。”
少年缓缓抬头,露出整张脸。
英挺的鼻子下面是薄薄的唇,此刻上扬起一个弧度,恰到好处的完美。
赫然,跟迟迟是一样的,除了那颗泪痣。
当然——性别不同。
削尖的下巴扬了扬,嗓音清浅:“潘叔,你没有告诉她,我来华国了吧?”
说话的时候,语调不急不缓,若山间流泉。
“我当然没有说,只不过……我觉得老夫人她好像知道了。”潘叔皱了皱眉,道。
少年微微点头,“知道就知道吧,我们的故乡本来就在华国,外婆她总不能不让我回故乡看看吧?”
“……”
潘叔只好没有再说话,跟在少年的后面去停车场取车。
上了车以后,少年的手机响了起来。
“看来外婆的确知道了。”他拿起手机笑笑,“电话打到我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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