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叫林若若,是L大法学系的大一新生。
他们口中的男神,就是L大法学系大三的师兄,卓远。
咳咳,不用找了,听这名字,应该是他了。
嗯,还是一如既往的优秀,既是学校法学社的社长,又是学生会的主席,更是老师们的心头宝贝。
喜欢跆拳道,并且已经拿到了黑带。
其他爱好,也玩得很溜……
他代表学校发表的法学学术论文还拿了奖……
关键是,长得超级无敌帅!
当然,这些还不是他最让人嫉妒的方面,最让人嫉妒的是,这样优秀的一个人,身后的家族也十分优秀。
L城最大商业集团天成的董事长,就是他的爸爸。
至于林若若为什么要给男神写情书,纯属她们在宿舍玩大冒险的结果。
让她给学校最帅的男神告白。
这明显是个整人的坑……
但是傻傻的林若若本着玩游戏的契约精神答应了,选择写情书作为告白的方式。
刘玲玲答应林若若,将情书交给卓远,但是刘玲玲却跟卓远说,情书是她写的。
本以为这么美的情书和这么美的她,卓远会欣然接受。
没想到,卓远拒绝她了。
身为校花的她十分受挫,把失败的原因都怪到林若若身上。
刘玲玲的哥哥很早就出了社会,在社会上认识许多小混混。
她让他哥哥找了几个小混混把林若若暴打羞辱了一顿,并把她写情书给男神被拒的事,发到微博上。
喷子们说她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有些人还在网上发她肥胖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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