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芷珊低下了头,稍稍撸起了袖子,看着手腕上浅浅的伤痕。
她知道匕首划过皮肉是什么感觉,血珠子一点点渗出来,像缓缓绽放的腊梅,艳丽极了。
很早之前,秦骏就与她说过,说她的身上有一股与众不同的香味,很好闻,他非常喜欢。
程芷珊不解,她用的是最普通的皂角和香露,哪里会与众不同?
秦骏握着她的手腕,在她的脉搏处细细嗅了很久,牙齿磨着她的皮肤,告诉她,那是血液的味道。
每一个人的血,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有些让秦骏爱之若狂,有些让他嗤之以鼻。
而程芷珊的血,像地窖里的陈酿,让秦骏只舍得一点一点品尝回味。
因此,她是陪伴秦骏最久的女人。
那一年半之中,程芷珊自己都数不清,她带了多少个教坊司的姑娘到秦骏跟前,有一些秦骏不喜欢,有一些他收下了。
偶尔秦骏不得空时,程芷珊甚至亲自动过手,用戏台上的行头,佯装不小心划破别人的皮肤,把细长的棉线混在帕子里,耐心替别人止血,也把血迹染在了细绳上。
程芷珊把这些红绳交给了秦骏,见他欢喜雀跃的样子,她满足极了。
她只是罪臣女眷,只是教坊司里的一个小乐伶,她能够为她的爱情做的,仅仅只是这些事情而已。
在青石胡同出事前,程芷珊送给秦骏的最后一个乐伶是潘姑娘。
那夜太迟了,秦骏来不及带潘姑娘出城,就在胡同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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