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法医仔细检查那双手的功夫,警察们先将曾明君一家三口隔离开来,分别录了口供。
曾明君曾经有大段大段的时间游走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没有时间证人,警方无法排除她自编自演一出戏,故意成为发现残肢的证人,借以自己脱身的嫌疑。
没办法,不论曾明君以前是何种人物,两年监狱铁窗生涯之后,她就只剩下刑满释放犯一个标签了。出狱不过一周,她身上还带着浓浓的被劳动改造过的痕迹,只要是警察就一眼能够看出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这样的罪名,再加上现在曾明君浑身上下透漏出来的沉默加阴暗的气质,第一眼看上去,她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跟无辜这个词联系起来。
曾明君也不想解释,她到底是有多倒霉才在今天早上决定出门去买早餐,因为以往这种事都是父母在做,她********想要找出胡闹的下落,对周围的一切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也许如果没有父母这几天精心地照料,她不一定会将日子过成何种样子。所以当她今天早上良心发现,想要放下一点心中的执念,至少要顾虑些年纪尚轻却白发苍苍的父母时,意外发现了那双断手,才突然反应过来,自己所处的地位有多尴尬。
上一次跟警察打交道的记忆实在称不上愉快,不论自己说什么,在警察们的心目中,自己早已经与罪犯画上等号了。不是有人计算过嘛,出狱后的犯人在多长时间内重新犯案的几率有多大,再入狱的几率有多大。因此在警察们的眼里,刑满释放犯基本上就等同于二进宫准备中,什么时候进去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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