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她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
前脚刚刚踏上开往B市的火车,后脚佘欣悦的家就被警方突袭了。
我们将时间往回倒几个小时。
李浩死的时候,程攻在赶去见他的路上,刑警队其他人被程攻轰回家去休息,所以闫可英打来的电话谁也没有接到。
公安局的协查通报发出去多天,该看到的人都看到了,这也包括佘欣悦曾经的同事,闫可英是打过电话找到了佘欣悦的,再加上协查通报上的照片过于艺术化,她也就没往心里去。可是单位的其他同事不这么想,她们都认为这个人就是佘欣悦。
说得多了,闫可英也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判断,所以她第二次打电话给佘欣悦,彼时“佘欣悦”刚刚杀了人,手上见了血,内心正处于十分纠结的阶段,当然没闲心接闫可英的电话,打得多了,她索性关机。
闫可英坐不住了,同事们纷纷劝她报警算了,如果不是,她们只不过是热心为警方提供线索,并没有主观故意的错误,如果是,她们也算办了件好事。
谁能想到当时刑警队会没人!
阴差阳错下,李浩这个见过凶手的知情人死了,凶手逃走了。等闫可英的举报电话终于打通,警方赶到佘欣悦的家时,为时已晚,留给警方的只有空屋一间,提取到的指纹几枚、毛发几根,以及十张身份证和三张银行卡,这堆身份证里居然还有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停止不用的一代老旧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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