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兰娘眼界小,而是仆人真的是大富大贵才养得起。不仅仅是买仆人的钱,买回来的仆人是人,人就要吃饭,还要花钱花粮食养着。
养着就算了,还要给媳妇,这又是一笔钱。仆人的媳妇,肯定也是钱。
这也就是算了,仆人也能打光棍。毕竟乡下人家的光棍也不少。说不上媳妇的人家也很多。仆人说不上媳妇,那都是常态。但是仆人会老,没有劳动力要养老啊。
一起生活几十年,总不能老了还能狠得下心撵人走啊。这又是一笔钱。
在乡下,地主家都不一定有仆人,好多地主家也就是雇短工。实在是照看不过来会雇长工。
短工和长工都不是卖身给地主家,主人家没有打杀的权利,还要管吃管喝付工钱。工人受伤还要给钱等等。好处是工钱也不高。地主都支付得起。
毕竟只要支付工钱,不用管着工人的婚嫁等等。要是不如意,还能辞退,雇佣新人。
二郎口中的仆人,那是正正经经的签了死契的仆人。只要主家不放人,世世代代都是主家的奴才。黄家的仆人可是几代的老仆人,听话肯定是听话的,让去送死都是听话的。
这样的仆人,本钱可不小。
兰娘泼冷水道:“咱们连镇上的铺子都没钱买呐。黄家这种死契的下人,少说一个人就要二三十两银子,这样的仆人,一半还不单个卖,少说都是好几口。没有一百两银子,怕是下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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