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尚没买过菜,自然拿捏不准分寸,毫无疑问,他们把菜买多了。
别说四个人吃,就是八个人,也绰绰有余。
于是回到金柏公馆,被叶尚打发去择豆角的叶珩,看着菜篮子里越来越多的豆角,陷入了深深的怀疑之中。
“我们四个人需要吃这么多豆角吗?”
他怎么记得,宁烟做饭,好像没这么多?
“让你干活就干活,哪来这么多废话?”
如果混小子不把豆角择好,他知道自己买了这么多吗?
叶珩默默闭嘴,然后在旁边看着他爸只用了一半豆角。
果然是二十年不做饭,手生了。
“宁烟喜欢吃辣,所以爸你记得放点辣椒。”
“椒盐虾,水煮鱼,红烧排骨,酸汤肥牛,干锅牛蛙……主菜这几样的话,也勉强可以。”
叶珩那勉勉强强的语气,气得叶尚想一脚将他踹飞。
宁烟喜欢这个,宁烟喜欢那个,这是着了纪宁烟的魔吧?
她到底有什么魅力,把这混小子迷得团团转?
他不是明知道这丫头是有妇之夫吗?
还有那个秦南御,心这么大的吗?就让他儿子这么个大男人,跟他们住在一起?
难道秦南御对自己很有信心?觉得他儿子在他面前构不成任何威胁力?
这人倒是自信!
“叶珩,你立刻,马上,从我面前滚出去。”叶尚撂了狠话,嘭的一下,将厨房门关上。
无奈之下,叶珩只有坐在沙发看电视,顺便吃点零食垫垫肚子。
今天都在奔波,他其实是真的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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