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比夏宜安看得开许多。
比起罗氏和锦绣,董氏可以说是赵家除了赵长青俩口子之外,最吃苦的人了。
她入赵家门快二十年了,享受过赵长青还未断胳膊的时候,赵家小有富余的好日子。
也吃过家里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还要跟着婆婆一块儿算计这啊那的过日子。
远的不必说,就是前几年锦绣还未跳过镜江前,赵家的日子也不是特别好过,只不过那时候江县令来了,苛捐杂税没那么重,他们才有了几年饱饭吃。
现在的日子,与过去比起来,简直是太幸福了。
幸福归幸福,可她没到那种丢开了这种日子就要死要活的地步。
罗氏听着董氏的话,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这舒坦日子过着多好,谁会愿意回到那个时候呢?
“锦绣,我觉得夏师傅说的有道理,反正咱们也是种地,去了阳平县一样是种地。再说了,阳平县那是老四的地头,总比在这个新县令大人手底下讨饭吃容易吧?”
“二嫂,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的。且不说这么多年了,咱们家的人脉,亲戚,人情世故全都在桂花村。就是阳平县那个地界,你们去了未必就会觉得好啊。”锦绣说着,便将赵明暄回来与他说过的那些话说给了大家听。
“咱们在这儿种地,顶多就是少一些收成,可在阳平县种地,却是冒着生命危险啊。如果可以的话,阳平县的百姓还愿意来咱这边种地呢,起码那地都是在相对的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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