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极味居出来,一家三口上了马车。
乔长顺一脸肉疼,一顿饭吃了四十多两银子,天呐天呐天呐!
即使刚卖了豆干方子也不能如此挥霍吧!
刚才点菜的时候是乔小麦点的,他对那些饭菜的价钱没啥概念,而且看乔小麦脸色不太好,所以他就没多问。
早知道这么贵,他一定会劝阻的!
心中正滴着血,他又听乔小麦道,“去女儿阁。”
“啊?”乔长顺一愣,怀疑自己听错了。
“去女儿阁。”乔小麦又说了一次。
“啊,哦哦,好。”乔长顺回过神来,赶紧一挥鞭子,赶着驴车往女儿阁走去。
女儿阁,是白鹿镇一家专门卖胭脂水粉和首饰的店铺,庄绿荷和乔小麦以前几乎从不用这些,所以他刚以为自己听错了。
“多买点儿,你也是大姑娘了。”乔长顺很快忘记刚才的肉疼了,开始鼓励乔小麦多花银子。
他在心里依旧在打着童三郎这颗村草的主意,乔小麦长的不差,若是再打扮一下,肯定会更吸引人的!
乔小麦闻言,敷衍的嗯嗯了两声。
待到了女儿阁,她随意买了一盒胭脂,而后开始选首饰。
认真看了一会儿,她买了一支木簪。
簪子样式很普通,通体乌黑,簪头是云朵形状,上面镶嵌了一朵红色的绢花,绢花下面坠着一颗红色的珍珠。
红与黑,经典搭配。
但这并非是乔小麦选择它的最终理由,乔小麦之所以选它,两字:便宜。
她其实更相中一个白玉做成的步摇,上面的流苏很漂亮,可是一个步摇竟然要十两银子,她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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