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自己讨了公道之后,以这群受伤者为首的百姓们便关心起了程山长这位真正受害者的事。
“大人圣明,您这判罚,咱们是一百个同意,可是,这苦主也不只是咱们...”
“是啊大人,您想想,今日若不是咱们在,这群要抢夺他人财产的歹徒不就得逞了吗?”
“说的太对了,大人呐,公然抢劫那可是重罪,不能因为是族人就放过他们啊...”
“以后咱不在了,他们还来抢怎么办?程山长一位弱女子如何抵得过这百多位壮汉?还不是得被夺了家产...”
“就算再不济,那也得让他们保证,以后不会来抢才是!”
“对头,对头,怎么也得让写个保证书啥的...”
。。。
这,这...
县令还是不太认同让一个家族的产业外流的,只是,这么多百姓的声音,他又不能不听,且律例上也有这个规定在,程氏族人的行为并不合法。
作为一方父母官,他必须得倾听百姓们的心声,遵守律法的规定,不能因为个人的意志而乱判案。
因此,他便传唤了那位程山长。
“程山长何在?”
“民女在此。”
程媛从人群中走出,朝他做了个揖。
对于这位程山长,县令也有所耳闻。
此前在评烈女榜时,上面就有她的名。
他只知对方办了个女塾,以及与族人有龃龉,还有刺血书,其他便一概不知了。
看着这位知书达理的女子,县令想了想才问,“不知你自己是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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