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那当然是因为我们吴县令给的价钱与丁家的一致喽。
否则,她肯定还要继续在兴海春待一晚,明日再过来,毕竟如今她的银子并不宽裕。
也是托了吴新林的福,让她头一次住进县衙。
唉,短短几年内,她就走了三遭县衙,当然,与普通百姓一样来办事的不算。
这身份也是多变,头一回是告状之人,第二回是被告之人,第三回又是县令的客人。
所以这人生呐,还真是奇妙!
夜晚,看着手中从吴新林那领到的工钱,薛琅静不由的想到,自己过去似乎走入了一个误区。
那便是,虽然约定过不用武力以及狩猎挣银子,但那是怕她‘投机取巧’,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快速挣钱,达不到历练的目的。
但是,只要自己不‘投机取巧’,就算去打猎、使用武力,但都如今日这般,只收取平日做普通工能挣到的钱不就好了?
她去码头抗麻袋,一日能挣四百文,帮忙剿匪也是日挣四百文,去打猎也日挣四百。
只要每日挣到的银钱数额‘对’,何必拘泥于工种呢,做什么工不都一样。
况且普通百姓也不是只干扛麻袋这些活儿,只要能挣钱,他们啥活儿都能干。
自己咋就不行了呢?
而且还能不荒废武艺以及狩猎技能,简直是一举多得的事。
因此,她决定,以后干啥活儿就视情况而定,而不是只干苦力活。
不过明日,还是先去扛麻袋吧,毕竟活儿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shongshu.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