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商人们都是九死一生,请护卫的银子以及过路费啊保护费是商人们来回成本的最大头。
这种事,成了便能瞬间身价千万,可一旦出事,也是尸骨无存,风险太大!
生怕明歌不答应,宋小壮呐呐着又说,“媳妇,我,我想干一票大的,我们现在这样虽说衣食无忧,可我想着,咱们完全可以过的更好点!”
宋小壮觉得自己的攒不到没有砸不死刘翼的那一天,这心底就没有踏实的时候,媳妇儿长太好,时时刻刻被人觊觎,他必须得赚到能盖个金屋的钱。
明歌没有说话,她突然就想起宿主记忆里,宋小壮最后一次来找宿主,也曾说过,他去了克洛城,还偷拿了宋掌柜年底交账的银子,而且他还背着宋掌柜在外面自己开了店铺,但被郑玉珠知道了,觉得自家的奴才是拿自己的银子往他们口袋里放呢,所以才会有后面的报官之事。
明歌问他,“为什么想去那里?”
显然刚刚那个理由,明歌并不满意,宋小壮知道自家媳妇很聪明,他默了默后说,“我想多赚银子,虽然出生比不得江洲王,可是我总能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个首屈一指的富商,到时候他再偷看你,我就用银子把他眼睛糊住!”
这愤愤的话语显然在宋小壮的心底藏了很久了,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大的怨气。
明歌只以为是这个小伙子一直有志气,或是抱负远大。
却没想到,这个男人这么样的努力向上,其实是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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