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倒是好胆量!”声音自内屋传来,明歌抬眼,便看到了一身雪白长袍,自屋子里出来的梅无痕。
梅无痕若是不做采花贼,不做山大王,他其实算是个翩翩佳公子,长得端正自不说,一双眼睛就像话本子里迷倒一片的桃花眼,且梅无痕这人时时刻刻笑嘻嘻的,让人觉得他就像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这样的男人最容易博得女孩们的好感度。
看到明歌,以及明歌眉头处的那颗黑痣,梅无痕微微一愣。
宿主荀明歌的眉头有一个黑色的痣,也算是宿主标志性的一个黑痣,宿主在三慈庵的时候,许多的香客就是喜欢宿主的这颗痣,甚至还有个所谓的书生为这颗痣写过一首诗。
梅无痕的表情逃不过明歌的眼睛!
明歌突然觉得,宿主那一世,梅无痕是知道宿主就是他曾经伤害过的人。
被瞒在鼓中的,只有宿主。
既然这人已经认出了她,明歌也就不再废话,她笑了一声望向梅无痕,“多谢夸奖,胆量其实不大,不过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不是。”
梅无痕没有说话,他走近明歌,目光定定瞧着明歌的脸,许久许久,才望进明歌的眼中。对明歌一对视,又哪里能不知道,明歌已然认出了他。
他缓缓垂下眼,抿着唇,半晌方说,“你?”
那句你还活着被他口中一个打结变成了,“你怎么找来的这里?”
明歌继续笑,“你认识我?”
梅无痕没有搭话,他转身朝屋子里走去,走了几步发觉明歌没有跟上,他扭头望着明歌说,“你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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