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寐喝了口葡萄酒,又咳嗽了一声,才道:“也好。”
任勇低头想了想,然后边走边吟道:“歌吟百遍壮志飞,满目风光映碧辉,浑将墨汁浓浓蘸,笑把豪情一笔挥。”
“好!好诗!”孟寐一拍桌案,大声赞道:“公子才华卓绝,令人欣羡啊。”
任勇不好意思了,看看其他淡定吃酒的客人,仿佛对他的诗词并无特别的欣赏。
“孟姑娘可否有大作一赏,令咱们开开眼界。”能让蓝璃热情款待的人,必然是有大才华的。而这也是他过来献丑的原因,主意是抛砖引玉。
孟寐哪会什么诗啊,虽然袖子里装着一本诗集,但那是长生的。
“不好意思,我突然肚子有些不舒服,先离开一下。”说完就起身往外走。
任勇也不好阻拦孟寐,看着她离开了。
至于其他人,见孟寐走了,立刻三五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相互询问可有认识此女子的……
孟寐喝了不少酒,而阁楼外面,冷飕飕的深冬寒风,刺激的她微醺的酒劲儿上来了,脸颊迅速泛热起来。
回头看看又关上了门的阁楼花厅,步下了楼梯。里面都是有学识油菜花的,她一个不才之人,还是别过去丢人现眼了。蓝璃在同她一起喝酒的时候,只说她在走商时的一些或风趣或惊险的经历,并无才学上的切磋,看来也是看出她实则一肚子茅草的本质了。
唉!就不该来这地方。像她这种俗人,去妓院最适合了。打赏了银子,还能喝一杯美人儿喂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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