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哲的父亲王格物在他十五岁去世,王明哲的三叔王格知是个只好诗词风月的闲人,对打理家族生意并不上心,是以王家的担子落在王明哲的肩上。
王明哲自幼聪明好学,颇有经商天赋,父亲去世后他在王承德等人的辅助下开始掌管王家的主要买卖店铺,竟也是风生水起,比王格物在世时还要上了一层楼,超越了韩家和张家,成为梅县的第二大商家。
少年得志,意气风发。王明哲最喜和自己的两个同窗好友蓝俊辰和张平育四处游历,查看各处的买卖店铺,顺便将王家的生意做得更大。在他十七岁时,三人游历到大周南部的敬州附近,于河水之中救起一个披头散发的蓝衫女子。
女子被救上来时已奄奄一息,呼吸时断时续,好在船家经验丰富,让她侧卧轻拍后背吐出不少污水,她的呼吸才平稳些,但她仍旧昏迷着。
“少爷,此处山高林密少有人至,这女子来的蹊跷。”蓝俊辰的贴身小厮蓝五凑到主子耳边说道。蓝五既是蓝俊辰的贴身小厮,又是他的贴身侍卫,功夫不弱,所以他虽然年轻却不似王明哲的小厮王春荣、张平育的小厮张胜那般好动活泼,蹲在船夫身边帮他救助蓝衫女子。
蓝俊辰没有说话,他瞧着女子身上的衣服有些眼熟,很像是获罪流放之人才穿的,却也不敢十分确定。
王明哲说道:“船家,你是本地人,瞧瞧这姑娘是不是附近哪家的女儿失足落水,若是咱们就把她送回去;若不是,咱们也靠岸找户人家收收留于她,咱们都是男子,不便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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