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安慰大伙儿受伤的心灵,韩明秀特意请大家吃了一顿饭,那顿饭,大伙都吃得心满意足的,溜边溜沿一大盆的羊杂汤,都叫他们秃噜秃噜的喝个精光,羊杂也吃的一干二净,羊骨头更是啃的比刀子咯哧的都光溜。
那几条鱼就剩下点鱼刺了,连炖鱼里的蘑菇都吃光了。
大伙一边吃一边夸,“建峰啊,你家嫂子做饭也忒好吃了,简直比馆子里做的都好吃……”
“这鱼炖的可真香,连里头的蘑菇都这么好吃,我长这么大头一回吃到这么好吃的鱼……”
霍建峰说,“这鱼是我跟你嫂子起大早去早市买的活鱼,新鲜着呢,现吃现杀的,当然好吃了……”
为了能让大伙吃好了,韩明秀不光做了五六个好菜,还拿出一瓶五粮液来给他们喝。
一顿饭下来,大伙儿吃的饱喝的足,都拉馋了,从此,对霍建峰虽然还是羡慕嫉妒,但却没有“恨”了。
非但不“恨”了,还都想方设法的溜须起霍建峰来,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趁着韩明秀还在的这段时间,跟他蹭吃蹭喝……
要知道,他们的伙食虽然不错,但也没有韩明秀做伙食好,他们虽然也能吃到大米白面,也能吃到肉,但肉都是炒菜或炖菜时放几块借味儿的,并不能敞开肚皮可劲儿吃。
但是在嫂子这就不一样啦,人家大作家有钱又大方,做菜可劲儿搁油,米饭一蒸就是一大盆,可劲造儿,吃不了的吃,这等好事儿,谁乐意错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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