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边的柴火都烧光了,余下一些炭还红红的,甚是暖和。
两个男生,连续忙碌奔波了多日,都不约而同地想放松放松。
喝醉了酒最容易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口无遮拦地聊天。
陈醒抱着剩下的小半坛子槐花酒,靠着墙,冲启澜笑。
“小澜,你也是全城有名的顾公馆家三少爷啊,家里有没有奇珍异宝,说出来好让我这个乡下人开开眼界?”
启澜半坐在地,双手叠放在膝盖上,轻轻地摇了摇头。
“陈兄,我在那个地方就是个最不受待见的人,除了见过一些吃喝玩乐的俗气东西,还真不知道有没有值得看的。”
陈醒本来是想问问他家有没有收藏什么珍贵文物来着,听他这么一说,确实也觉得没啥可问的。
忽然,他的目光落在启澜的手腕处。
虽然有意拿衣服袖子遮着,却挡不住里面的东西映着厨房里的洋蜡烛,闪闪发光。
好奇心浮上来,忍不住问:“你戴的这个是什么,可以给我瞧瞧吗?”
启澜轻轻地把衣袖往胳膊处扯了扯,露出一块手表来。手表的面是水晶的,十分剔透。映着烛光,半个厨房都亮堂起来。
他的声音很低,也很慢,却带着一种万分爱惜的语气。
“这是一件要珍藏一辈子的东西。”
陈醒凑过来看了又看,发现是一块有些年头的手表,做工很精细。于是不解地问:“是谁给你的?你亲爹?”
“朱伯伯送给我的。”启澜说着,眼眶慢慢变得湿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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