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夜晚来临。女生宿舍楼下,宿管阿姨拿着迟来的几卷报纸大声喊:“订报的同学们,快来领!”
开学之初,秦校长鼓励大家多读报刊,做有思想和主见的新女性。
林觅订的是晚报,于芬订的日报,她俩一起走下楼梯把报纸取走。
晚报读起来轻松,林觅只对上面的连载小说和化妆品广告感兴趣。于芬喜欢以新闻和评论为主的日报,可以学到好些写作文的知识。
两个女孩在灯下读报,忽然听见于芬高兴地喊起来:“觅,你的帽子有下落了,快来瞧瞧!”
她快速地扯出第二版的报纸,放到林觅的手里:“就是这个失物招领,细节就不用提了。看地址明明就是我们学校附近的马路,昨晚我们也是经过那里。”
林觅仔细读了几遍,确定对方拾到的是自己的帽子。
同时,报纸上还有其它的启事,她稍作对比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
正常情况下,人们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寻物或失物招领,都会写具体的联系地址,甚至电话。
这个捡了她帽子的人却显得十分怪异,似乎在刻意回避着什么。
明明是个人名义发的,却写了报社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个人信息完全没有透露。
她低下头想了一会,小声地和室友商量:“芬,你说我到底要不要写封信投给报社?对方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呢。”
于芬对此持谨慎态度,摇着头说:“先不要急着写,万一是坏人利用帽子来引你上钩呢?帽子是身外之物,不值得拿自己的安全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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