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街叫做兴华街,是县城里最繁华的一条街道,这条街既不像保安街那么高大上,也不想泗水街那般接地气,是一条典型的城市街道。
街道两旁都是商铺,多为二层的小楼,什么铺子都有:酒楼、布庄、医馆、银楼、茶肆、当铺、戏园子、赌场等等,甚至还有一家装修华丽的妓院。
打听明白后,沈若兰当即决定,等到了县城,就到兴华街去试试运气。
临近晌午,马车终于赶到了县城,停在了泗水街的街头上,赶车的回过头,大声吆喝说:“都该干嘛干嘛去吧,记住了,两个时辰后在这集合,过午不候,回来晚了自己负责。”
话音一落,车上的人就开始纷纷下车,沈若兰身子骨弱,怕意外受伤不敢跟人争挤,等到大家都下去了,她才不紧不慢的下了车。
坐了一上午的马车,腿和屁股都有点而麻了,下车后,她没忙着走,先是站在路边先活动了一下筋骨,活动时,恰好看到张二勇在车轴那边解他的野羊呢,之前他在车上坐着时,沈若兰只觉得他挺魁梧的,现在才发现,这家伙长得可真高啊,足有一米八以上,身板儿还挺直溜的,这要是搁在现代,当个模特明星的绝对没问题。
可惜他生不逢时,偏偏生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封建社会里,这里的百姓们连肚子都填不饱呢,谁又有闲心去关注和追捧一个男人的颜值呢?
无人欣赏,他也只能做个苦逼的猎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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