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大兴十六年,与前世一样从事验尸取证工作,暮青体会最深的却是人权的巨大落差。在这等级森严的封建王朝,人命生来便分了轻重贵贱,天理公义任权贵玩弄。刘氏一案,她验尸不过是尽自己职责,竟因此遭人记恨,雇凶买命。
此事她不会天真地以为告到县衙,一心攀附侯府的知县佬儿会给她一个公道。她也不会认为此事忍气吞声便能了结,沈问玉若想放过她,便不会雇凶买她性命。她逃过这一劫,定有下一劫!
既如此,不如自救。
暮青眸光清寒,汉子瞧着,却满眼惊惧。仅凭他的手,她竟能将他的身份断定至此?!
心头涌起前所未有的寒意,六月的天,他竟觉得浑身发凉。她让他给舵主送信,根本就是要他的命。
他这桩买卖是越界捞活儿,本就瞒着帮里,若替暮青送信,岂非要被舵主知道?按帮规,他和他那兄弟可是要被沉河的!
可若不答应暮青,他这条命现在就得交代在此。唯有先应了她,待她放了他,这信自然任他处置。
汉子心里盘算着,一抬眼,却对上一双清寒的眸。
暮青手一伸,再次探入他怀中,这次拿出一张身份文牒来。
“你的身份文牒我且收下,若是这封信没替我转交给你们舵主,三日后,你的身份文牒便会出现在县衙公堂之上。近来剿匪,你该知道官府的告示——匪者,亲眷连坐,杖二十,徒百里。不想连累一家老小,让你办的事便不可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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