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这是真的一点儿形象不剩了。
孟景阳都不敢去看余淼的表情,干脆破罐子破摔地接过了兔子,略一吹凉,便往嘴里送去。
真香!
这火候才能叫完美啊。
鲜嫩得恰到好处,不至于没烤熟,也不会老到让肉变得太柴。
虽然没有提前腌制,但调料放得时机恰到好处,是现有条件下能做到的最佳水准了。
就连余淼都觉得这味道吃着很不错,何况从未经历过这种烤肉风暴的孟景阳?
这会儿也甭提什么形象不形象的事儿了,吃到嘴里才是真啊!
外面的表皮其实有的人是不太爱吃的,孟景阳就是其中之一。
炖的时候滑腻腻的,让人觉得不太舒服。
烤的时候又容易太老,也是最容易变焦的地方。
他又不缺肉吃,当然不乐意吃这种不喜欢的部位,一般都是让给别人的。
但这会儿当着人姑娘的面,别的面子都丢尽了,总不好再添一个挑食的毛病,干脆一起吃了。
孰料一吃竟觉得这外皮比肉还香几分!
带着几分焦脆的香气儿,嚼起来口感正好,可好吃了!
没有一点儿糊味儿,也不会全部蜷缩成一坨嚼都嚼不烂的东西。
孟景阳觉得,或许,以前那些他不喜欢吃的东西,不是因为不对胃口,而是因为吃的方式不太对!
他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爱屋及乌的成分影响,反正面前这姑娘做的东西,他是真爱了。
就连兔子里头填的野菜,都好吃得很。既有兔肉的香气,还有野菜的清香,别提有多棒了,叫人恨不得连舌头都一起给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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