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丽华第一次发现,原来邓煜冬的声音也是这么吸引人,他还在继续着他对农村的习俗的理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口也在逐渐增多,一块同样大小的土地所产出的粮食已经没有办法满足更多人口的温饱。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人召集大伙去垦地,并按人口重新进行土地分配。
这样一来,新的小团体就形成了,构成小团体的这几户人家再继续繁衍生息,慢慢的就变成了一个小村落。
村落再壮大,就变成了一个乡,而生活在这个乡里的所有人,自然而然也就都认识。
过于熟悉的相处,使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那么很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也就随之而来了。
比如,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传统礼仪;
路上碰见了,不会先叫一下对方的名字,再问好,而是打个招呼就各忙各的;
答应了别人要做什么事情,也从不走签字画押立字据的流程,就单凭本心和互相的信任。
中国有句古话叫‘父债子还’,在这些乡民们眼里,我答应过的事,如果我没办法兑现,那我的后代就得替我兑现,别管兑现到第几代,总之,只要答应了,我就一定信守诺言。
慢慢的,这些约定俗称的行为也就逐渐变成了熟人社会的代名词,因此,除了这些以外的其它事务,都对他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这其中就包括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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