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宿雪。
一个在外人眼里大概算得上白眼狼、没心没肺之类的人。
当然,宿臻也就是我哥。
他肯定不会那样认为。
我了解他,比他了解我还要了解他。
这句话说起来可能有些绕口,然而事实就是如此。
在他的眼中,我是个十足十的小可怜,谁都有可能来欺负我一下。
但我没那么可怜的。
很久之前,久到我还没有成为宿臻身后的小跟班。
因为村中的同龄人大多是男孩子,五六岁大小的孩子是已经有性别意识的,至少那时候,我对男女之间的认识,就是男孩子喜欢玩的游戏,都是我不喜欢玩的,而我喜欢玩的,他们也不喜欢。
他们喜欢在村子里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
从村头跑到村尾,一刻也不会停歇。
来来回回的打闹着,仿佛永远都是精力无限。
除了这个,男孩子也是会玩跳皮筋的。
他们玩的和大多数女孩子玩的不一样。
不再是两个站着固定住皮筋,另外的人在旁边跳着“小皮球,圆又圆”之类的东西。
而是三个人固定住皮筋,皮筋的高度会有所不同,从脚踝处的一级上升到膝盖上的二级,然后慢慢的向上增加,最高是到耳朵上。
这种跳皮筋的游戏,玩的不再是仅限于步伐,它更看重弹跳能力。
通常玩这个游戏的时候,我除了充当固定皮筋的角色以外,其他的都不能指望我的,淡然有我做为他们的队友,我永远都是被他们带着,凑人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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