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可以!我不经常吃面。面宽面细,面硬面软都无所谓!其实面的本身没什么特别,好吃不好吃都在汤头跟菜码上。最重要的是汤好!我口淡,今天的菜不错!我很喜欢!海鱼没有土腥味,比淡水鱼好吃。这盘虾酱鸡蛋葱,是常芦的特色小吃。它不适合拌面,最好是卷大饼。那味道!吃完以后,打个饱嗝,葱跟虾酱的味往上一反,啧啧!真是绝啦!这盘水煮黄花鱼也不错!肉质鲜美嫩滑。这辣料很带劲!还有这个带鱼炖粉条,里面的粉条太好吃了。••••••”程隆点评着每一样菜,他的喜好多与我相同。他也不喜欢吃刺多的鱼。还有他提到的小白棍汤,那也是我的最爱,他也很喜欢。在常芦治病的那段时间,他没少走街串巷,只为找寻些有名的小吃。婉儿家的烧鸡,二小兄弟家的海鲜,海星卷煎饼,小孙家的包子,老张家的羊汤,琉璃街的水饺,八里庄的扣碗等等等等!说的我都流哈喇子了。我想这些,那也是想了许久的。做梦!我都想回去,痛痛快快的吃个遍。程隆看我那副样子,越说越觉的好笑。卞策在一旁庆幸的给他点了个赞,程隆不明所以,挑眼纳闷。于是卞策给大家说了个笑话。说他们一群兄弟去常芦,有意勾搭个媳妇回来。有个兄弟跟一姑娘看对了眼,谈了许久,眼看就要成功了。那姑娘问:“你喜欢吃白面条吗?喜欢宽的还是细的?”那兄弟想,哎呀妈呀!太好了!这是要请他回家吃饭啊!咱们男人牙口好,大都喜欢吃又粗又硬的,有嚼劲!当饭!所以他说喜欢宽面。卞策故意卖官司,不再往下说。“然后呢?”我好奇的问道。“那姑娘跟他分手啦!”“为什么?”程隆纳了闷了。“因为那姑娘说,咱们俩合不来。她喜欢吃细面!而且要用上好的小瓷碗盛,桌子上要铺上桌布,摆上花卉,端端正正的坐稳当了,将面夹进小勺里,卷成小团,一根一根的吃。不能蹭到嘴上的口红,绝对不能西哩秃噜的,吃到处都是汤汁!丢份!”“好讲究啊!什么人家的姑娘啊?”我惊讶道了。程隆也觉得,这也太---啧啧!“就是常芦普通人家的女儿。人家没有要求在常芦定居,没有要你高头大马,没有要你富可敌国。只要你跟人家全心全意,结婚以后分出去单过,女方当家作主。夫妻生活上有共同的爱好跟习惯!。用那姑娘的话说,打垮一段姻缘的,不是什么大风大浪,而是生活中的某些细小的习惯!常芦有许多夫妻,都是败在这写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比如说:做菜汤的时候,一个喜欢喝清汤的,一个喜欢喝调面的。这两口子,就能为此打的头破血流。谁都不想迁就谁?!说和离就合离了。”卞策匪夷所思的看着大家。“哦!嚯嚯!我刚才---过关了没有?!”程隆终于意识到,我问他那些有意的问题,目的之所在。好忐忑的拭去额头上的汗珠,冲我直眼的望着。“呵呵!过了!过了!我还是比较满意的。”我喜不自胜,笑的只见眉毛不见眼睛。“吓!好险!要是今天你不满意,你准备怎么样?休了我吗?”程隆娇嗔的瞪了我一眼。“怎么会?!你人都是我的啦,我怎么可能这么不负责任?!安心吃饭啦。”我高兴的呲着牙,夹了一筷子菜给程隆。卞策别扭的听着我俩的话,感觉的怎么就那么怪呢!“常芦是个很注重女权的地方,讲究个男女平等。这体现在教育上,工作上,尤其是生活中。女人也有话语权,参与家庭的大事小情的决策。常芦之内,女人跟孩子都是可以坐席的。不但这样,还是男人伺候她们先吃,最后男人才上桌吃饭的。”我笑笑说道。“一点都没错!我在常芦治病的那段日子,也都了解过了。”程隆含笑看向卞策。卞策不置可否,笑嘻嘻的看着薛丹妮。薛丹妮意动神摇,不禁心驰神往。“她们都说常芦虽然富裕,确是个去不得的地方。哪里就是龙潭虎穴,专门消磨人意志的魔窟。去过常芦的男人,再也不想呆在家乡了。像被人勾了魂一般,死也要往常芦跑。去过常芦的女人,最后全都没人敢娶了。她们也宁可出家修道,也不愿意随便嫁了。却原来,是个如此美妙的地方?!早知道---我就去常芦,安度余生啦。”卞策听的一震,讨嫌的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多什么嘴啊?!“丹妮,你从来就没去过常芦吗?”我惊讶道。“没有!一直忙着搞情报,刺杀目标,哪里有空去常芦看看啊!单是听人一面之词,早就吓的不敢动那个心思了,想想还真是傻!有生之年,是该去看看的。不知道,我这样的,去了能干些什么为生?!好找活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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