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看着纯子像是看着什么奇怪的字儿似的,一时语塞说不出话来,“行。”
他只能的嘴里只能蹦出来这么一个字,他们两个人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在农村带狗去看医生简直就是个天大的笑话。
在农村狗一生的使命就是看家护院,偶尔有些剩菜剩饭给它们吃,到老了的时候还要被卖到饭店做成狗肉汤。这就是农村土狗的一生,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被栓了一辈子,到老了还要去挨刀。农村有句话叫做“饿死不吃耕地牛,穷死不卖自家狗。”,话都这么说,可一条大狗卖到饭店足足能有三五百块的收获。与其让它老死在家里,农村人更多的选择将它卖掉,就连那些病死的狗,只要不是什么大病都会被邻村的人低价买去吃肉。
正如老舍先生在《骆驼祥子》里面的一句话,“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情种只生在大富之家。”。因为贫穷所以残忍,他们必须咬着牙根子卖掉这条跟了他们多年的老狗,因为他们除了种地几乎没有任何额外的收入。
于是村子里的人开始敷衍孩子说,“狗是忠诚的,临死的时候它也愿意被咱们卖掉。”
于是孩子们便相信了,他们相信了,并且将这个理论传输给他们的后代。一个概念从此根植于这个小村落,卖掉老狗是不需要受到谴责的。
因为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不能卖掉老狗,况且老狗老死以后除了留下尸骨也是一无是处,所以老狗被理所应当的卖掉。倘若人尸的价值也能撼动他们的良心的话,我想也会是一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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