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夏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夜景,一时有点恍惚。恒河市这几年变化很大,高楼耸立、欣欣向荣,让她这个“本地土著”既骄傲,又陌生。毕竟,她已经有三年没回来过了。
自打考上了法大研究生,凌夏更多的时间就待在了B市。前两年还好一些,放假的时候还能回家。到了研三学业紧,一堆事情要处理,凌夏就没再离开过B市。到后来,她在B市工作、定居,每天忙得好像个飞速旋转的陀螺。就算是过年过节,都是凌爸凌妈赶过来看她,才能一家团聚。
三年时间可以把一个城市换个样,那么六年对一个人来说,该是脱胎换骨、宛如新生了。
这次要不是因为参加严冬的婚礼,凌夏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看看。
因为肩负着充当伴娘的重任,凌夏在婚礼前一天的晚上,住到了严冬家里。两人并肩躺在床上聊着天,谁都没有睡意。
“呼……我发现,我比新郎官幸福啊!”凌夏一把搂住严冬,故意调笑,“你看,今晚搂着新娘子的可是我,新郎应该还在新房里忙着准备,没这个艳福啊。哎,小美人儿,要不今夜先跟我洞房花烛一下?”
严冬一巴掌把她的咸猪爪趴下来,笑骂:“还有没有一点正形了,哪里像个律师高知的样子?”
“律师怎么了,律师就得人前人后都是一副正人君子模样啊?”凌夏不满地嘀咕,“律师也是正常人类好吗,就跟其他行业的劳动人民没有什么区别,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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