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铭推开门的第一眼,看到了血,殷红如娇艳玫瑰花蕾的血。它顺着光洁的手腕艰涩流动,滴答答滚落在地,映出一地绚烂。
顾铭知道卿欢干了什么,他昨天陪卿欢一起去买刀时就知道卿欢要干什么。他知道,手腕的伤疤是卿欢的执念,从卿欢看到夏书遥的第一眼起,这执念就汇聚成型了。
夏书遥的离去对卿欢打击很大,他手腕的刀痕就此停留在七道,补全不了最后两条疤。
今天,他终于把心头的魔障摒除了,因为他找到比夏书遥更适合自己的人。他当着千云舞的面将手腕划破,汨汨淌动的鲜血成为最可靠的宣誓,山盟海誓,矢志不渝。
顾铭意料到了这一幕,却没曾想会撞个正着。而更不可思议的是,千云舞的手腕也有血,同样是九条疤,细密地排布着。似乎卿欢用这种方式表明决心的同时,千云舞也用同样的方式做出回应。
顾铭觉得,卿欢和其他同龄男生不一样。他乖巧的时候,像刚学会走路的小娃娃,粉雕玉琢的脸,清脆稚嫩的声线,都显得那么可爱;而他叛逆之时,比之其他人要疯狂得多。他可以往屁股上垫一块胶板,然后从上百米长的陡坡上滑下去;他可以捏着两尺长的小刀子,豁然捅破灰豹子的肚皮;他还可以在众目睽睽的操场上,将千云舞抱起来,对所有人宣布,她是他的女朋友。
这样一个少年,用自残的方式像心爱的女孩证明自己,或许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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