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我还是个闺女儿,家里头穷得叮当响,孩子却一大帮,我是老大,做饭种地挖菜照看小的都是我……我没想到,他们最终还是将我卖到了青楼里换钱养弟弟。”
金粉说到这里,面露哀戚,似乎对当年这件事仍有心结,不能释怀。
一边的黄鹂其实与她境遇相似,别看平时再口舌伶俐爽快洒脱假作不在意,心里还是难受,毕竟谁家的好闺女愿意来这种地方?
因此听了金粉的这番话难免感同身受,眼睛微微泛起红来,连带着对袁老板连累自己都没有那么恨了。
“别看我是个女子,却也是个要强的人,在家便能干,出来也不能让人看扁,渐渐学会了讨客人的喜欢,加上年岁小,愿意学习歌舞琴技,很快就小有名气。”
金粉自嘲地笑了笑,“后来我知道他们不会赎我回去,每次来只会张口要钱,小弟又病了,二弟到了要进学堂的年纪,大弟想来城里找份工……我也认清了现实,陪男人怎么了,就当自己赚钱交学费了。不然像我这样的人家出身,一辈子也没有机会学抚琴这么高雅的技艺。”
她笑着,比哭还难看。
这是余鱼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想法,她一笑,打着浓厚腮红的脸上。褶皱里的粉就被夹得落下来,看着十分滑稽可笑。
她不过四十多岁的年纪罢了,和梅姨差不多,梅姨尚且风韵犹存,认真打扮起来亦是佳人,只见岁月,不见沧桑。而金粉在这烟花之地,却是将自己的年华一早透支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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