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顺,言顺,爷的鞋呢!”
一只手掀开床帐,从昏暗的床里头探出来毛绒绒的脑袋,少年清秀的五官上满是焦急,冲着外头大喊大叫。
“来了来了。”
比少年瞧着还要小上那么几岁的男孩子风风火火地冲进了屋,他刚把抱在怀里的皮鞋放在地上,头上就不轻不重地挨了一记。
“怎么手脚那么慢,若是娘一会儿找我麻烦,我就拉你出来背锅。”
被迁怒的言顺苦哈哈地点着头,连忙伺候薄寿把皮鞋穿上,又从衣架上拿下西装外套,让薄寿穿上。
“怎么样,爷可精神?可好看?”
穿着一身定制西装的薄寿骄傲地抬着下巴,对着镜子左瞧右看的模样,像极了一只展开尾羽,向世人炫耀自己美丽的孔雀。
“爷最精神,最好看了!”
没读过什么书的言顺不知道夸赞人的词,只好顺着薄寿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幸好薄寿也不在意,只是赶紧让言顺把头油拿过来,用手指沾了些微黄透明的膏体,将微微有些凌乱的头发抹得更加整齐,抹得有了几分造型,才算是满意。
“行了行了,赶紧的,今天可是爷的生辰,惹爷不开心了,爷分分钟让你吃子弹!”
薄寿拍了拍被他别在腰后的银制小手枪,那是他爹因为打仗来不及赶回来,所以特地命人送回来给他的生辰礼物,只是提早了三天送到。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手枪,他早就上膛开过枪了,连子弹都是特制的,简直厉害得不能再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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