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我们离开也可以,我要白氏集团30%的股份”
白氏集团是白衡军一手创办的公司,在公司中持有75%的股份。
其中白温染和白温煊各持有10%的股份。
而这20%的股份是原来黎辞名下的股份。
黎辞在去世之前,把她手中的股份平分给了两人。
其他5%是其余股东共同享有的。
即使白软软是他的亲生女儿,他都不会给予她这么多的股份。
更不要说,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女儿了。
白氏是他和阿辞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公司,他又怎么可能会把它拱手让人。
虽然给了白软软30%的股份,他依然会是公司最大的股东,即使她拿到了其他股东手中的5%的股份,也对他造不成威胁。
可想到前几天他亲眼看到白软软面对陈如时那冷酷无情的样子,那满目憎恨的眼神。
他对于她不会伤害小染和小煊抱有很大的不确信。
即使是公司不要,他也不会拿着两人的安危来做赌注。
更何况,这些本来就是属于他们的。
早在孩子出生前,他就已经答应过阿辞,要把白氏集团留给他们的孩子。
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只要是他们的孩子,就都是集团的继承人。
也正因为如此,当初他才会那么急于在外打拼事业,而忽略了在家里辛苦带孩子的阿辞。
让她对他失望的连她最后一面都不给他见。
“不可能,想必给你母亲的协议你也看到了,只有那两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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