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挽澜懒得搭理二哥陆云帆,对五哥陆云归的数落也含含糊糊答应。
反倒是六哥陆云策手中,一块丝帕般大小的白色绢布,让她双眸陡然绽放光芒。
“这是老三的鸽子带回来的,可是哥哥明明让他写三十首情诗。”陆云帆率先说道,“也不知道他送这个是什么意思?”
“是啊,小妹,这上面的粉末是食盐,这该不会就是你说的咸布吧?”陆云策说着又将绢布撵了两下,细若微尘的白色粉末,便落入陆挽澜掌中。
她尝了一下,果然是咸的。
这种咸布,她略有耳闻。在开国之初那几年,边境不稳,各种规模的战役几乎从未间歇。而大周是当时最大的盐产国,有了盐,士兵才有力气作战,才能养壮更多战马。
但是想把盐安全地押运到战场上,却十分不易。不但路途遥远,需翻山越岭,更要沿途防备敌军突袭,提防流寇匪徒烧杀抢掠。
故而,当时便有人想到一个办法,将棉布在极浓的盐水中浸泡后风干,再制成衣衫由将士们穿在身上,就可神不知鬼不觉地运送到目的地。如有需要的时候,便就将这沾满了盐的布,直接放入锅中调味即可。
可战事平息后,除了一些行走江湖的侠客,会携带咸布以备不时之需,几乎很少有军队和百姓再用这东西。
难不成,是有人用这种手段运输私盐?
“五哥,你看这盐可有什么名堂?”陆挽澜说着,便将掌中,粉末也分了陆云归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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