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到省城,什么都不会,也没有人脉,只有一把子力气,就只有去拉黄包车,凭一把子力气挣一口饭。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茶馆,蹭听说书,时间长了,脸混熟了还能帮客人跑跑腿,得几个赏钱。
在那里我学会了识字,懂了做人的道理。更加地觉得省城的好,就想在这里扎根。
有一次我拉黄包车送客人去庙里烧香,在途中遇到两队人火拼。那是真刀砍啊,血是哗哗地流。为了保命,我是躲在垃圾堆里才逃过一劫的。
等天黑了,街面上没人了,我才敢爬出来。连黄包车都不敢去找,只恨不得多长两条腿,见胡同就钻。
却在胡同中发现具满身鲜血的尸体,我以为他死了,想跑。哪知被一把抓住脚,差点没吓死我。
没办法我只能把那人背回我们的住处,给那人用土办法包扎伤口,生怕他死在我们那。万幸那人命大,醒来后知道是我救了他,让我去他家报信。
后来那人给我一大笔钱,拿着那笔钱,我就在省城厚子门买了三个铺面,还把家人接来省城。
平时收点租金,听听说书,过点小日子足够。当时老大和老二就是在省城出生,所以你奶奶一直很喜欢老大,觉得好生活是他带来的。
本以为日子就会这样过下去,却没想到抓壮丁的来了。当时我们三兄弟是一家的,被抓壮丁是肯定的。
抓壮丁就意味着只有去没有回的,那咋办呢?只有跑了!连夜收拾了点细软,拖家带口的都往乡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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