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警局的路上,陈秀兰告诉了林清沅自己在小巷子里的原因。
原来那一片是J市有名的黑市,陈秀兰过去那边是为了——卖手表。
是的,就是手表,严格来说,是二手手表。
陈秀兰入这行也是个意外,当她发现手表的构造并不是很难的时候,便想办法收集了一批损坏的手表,拆掉后重新组装,坏手表废物利用变成七八成新的二手手表。
她卖的也不贵,一只手表三十元,还不要票,因此第一批做出来后,拿到黑市卖很快就卖了出去。
卖了三百六十块钱加上她工作存的十八块,四舍五入就是四百块钱巨款。
也正是有了这一笔钱,她才会起了去上学的念头,否则可能需要等上几年才行。
第一批手表的成功,让她的心态有些浮躁,她从小到大,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钱,况且,这钱来得也太容易了。
“林清沅,我就是太贪心的,原本卖的钱已经够用了,可我总想着,多挣点钱以防万一。”
陈秀兰叹了口气,又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我今天总算是深刻认识到这句话的含义了。”
“你已经够小心了,只不过运气不怎么好。”林清沅心情复杂地安慰道。
人才啊!
真想掰开她脑子瞅瞅,看看大家的构造是不是不一样!
林清沅在这一刻,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参差。
“我也觉得自己运气不好,最倒霉的就是没投个好胎,今天也倒霉,都已经够小心了,结果还是差点被抓到。”陈秀兰闷闷不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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