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欢扭头望去,但见一个与曾纬岁数相仿的年轻男子,抱着个藤球,走到跟前。
他细眼大嘴,颧骨如刀,远不算美男子,可咧嘴笑起来,眼神和和乐乐,连颧骨下的一圈横肉都往上弯翘似的,一副很好说话的模样。
他的短打上装,也是湖青色,只是料子与曾纬的锦缎质地完全不能比,像是麻衫儿。
原产于阿拉伯地区的棉花,虽然南北朝时就在中国北部边疆有所引种,但由于缺乏高效的脱籽和科学的纺织技术,人们多用来作填充物,塞在夹衣被褥中取暖,或者灌进枕垫里。真正可以用作衣料的棉布,直到南宋末年,才经西北的陆上丝绸之路,和泉州的海上丝绸之路,运进中国,并经由智慧的农人和能工巧匠不断改进种植与纺织技术。
姚欢穿越来的是北宋中晚期,远未到棉布普及的时代,贵贱贫富的各色人等,身上穿的,主要原料无非就是三大类——丝、麻、裘皮。
姚欢睃了几眼这小郎,麻质的衫子倒是浆洗得干干净净,只是在腰封一侧,不太引人注目的地方,打了一块颜色相近的补丁。
手上抛玩着的藤球,也透着旧气。
姚欢暗忖,这大约不是官宦家的小子,为何与曾四郎之间,看起来熟稔得很?
曾纬将马拴紧了,在地上扔了个粮袋让马儿悠然地吃着,方拍拍双手,解下革球,抛给那麻衣小子。
“快把你那破藤球扔了,这个,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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