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二笙听得哭笑不得,他好歹见过诚运的人用羽毛笔练字,哪有这些人以为的那么容易。
“各位各位,听在下说一句。”二笙连忙纠正这些人的想法。
开玩笑,若是被这些人以讹传讹,大家都以为只要用了蘸水笔,练上几天就能写出流畅工整的字迹。
等到蘸水笔开始铺货,人们拿到笔使用,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岂不是砸自己的牌子?
周围的人还那儿自嗨呢,都在畅想使用蘸水笔的未来,加上店里人来人往,这些人根本没注意二笙有话要说。
无奈,二笙只得重重的清了清嗓子,才又引起多几个人的注意。
“我给大家伙儿说啊,用蘸水笔写字只是比毛笔容易上手一些。但写字终究是考教功夫的事情,想写工整、写好,同样需要经年累月的练习。”
最后,他加重了语气,说道:“我们诚运的袁姑娘是个特例,不能当做比对的标准。”
听的人还不耐烦了:“知道知道,早就听说了。你们这位袁姑娘乃不世奇才嘛,无论经营还是学问,都极具天赋。”
“对对,就是这个意思。”二笙连忙点头表示同意这个说法。
大家一边说话,一边再瞄一眼奋笔疾书的袁冬初,心里不由的嘀咕,谁敢跟那位相比啊。
那是各种学问大家都直呼可惜的人,恨不得她能重新投胎一次,变成个男儿身。
接下来,这些人继续自顾传看两页纸,自顾讨论这种写法具有怎样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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