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总说要我嫁你,为何?”林一诺颔首微笑,眸子里却写满不解,“成王想娶我做续弦,是看中户部尚书府握的财权,他以为娶了我便能得到钱财方面的助力。宁羽说娶我,一是为潇湘仙子这名,二来怕是同成王一般。而你,我从不知。”
万俟容琛轻抚林一诺背部的伤疤,一寸寸吻了下去。半晌才停,十分怜惜道:“我有的是钱。”
“我知道。”
米铺、钱庄、金银、玉器……但凡赚钱的买卖都在他、萧寒风与良景天名下,王府里金银想必比国库还要多。单是一个清泉山庄,里面的装饰已然比琉璃宫中的还要贵重。
“我手握大权。”
“嗯。”
掌百万大军,握内政大权。若问起谁是辰国最有权势的男人,皆会答:“摄政荣亲王。”他若让一人生,那人必定生;若让一人死,那人必然活不过午夜,哪怕那人是国戚。
“我很聪明。”
“我知道。”
一个养在兄嫂身边,任由子侄欺辱的皇子,单凭一枚信物收复失地,令三军将士拜服。十年时间,辰国从中弱之国变得强大,百姓富裕。无疑,他是聪明的。
“我读过很多书,学识尚可。”
“嗯。”
“我见过许多女人,以前也有不少人送我女人。”
“自然的。”
“……”
“王爷说了这么多,还是未答为何娶我?”林一诺游到另一侧,取了一旁的绸巾裹住身子,坐在榻上冷眸看向池中的他。他肌肉紧实,线条健美,三两条错综而过的伤痕更显男人气概。不得不说,万俟容琛是真的身材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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