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牧之拿着林以乔差人送来的口供纸,看了不知道几遍,甚至瞪大眼睛逐个字逐个字看过去,恨不得自己长了双火眼金睛,从里面挑出错处来。
却不得不承认她执笔的思路清晰,内容更是简洁扼要,条理清楚。衙门文书笔下比老太婆裹脚布还长的酸文酸语,逊色了不知道几条街。
即使如此,那也不能证明案子是她破的,顶多是有点文采,会写几个字罢了,而且还是个毛笔字写的巨难看的代笔。
沈牧之不屑的神情全写在脸上,他并不觉得区区几页口供纸能代表什么,会识字的都能写啦。颇为不服气的转而吐槽林以乔歪歪扭扭的字体:
“这洋洋洒洒的几页供词,唯一能看的居然是吴氏签字画押的名字。”
“林以乔那一手虫爬一样的字都好意思拿出来献丑,她还真是不藏拙。”
“我七八岁孩童时候,刚刚启蒙进私塾那会写的字,都比这个强。”
沈牧之似乎还是不甘心,拿过之前他们递交上来的验尸报告,仔细地对照两者每一处的细节:
尸骸的手关节处确有一个细小划痕,不排除是被利物刺伤留下的。
左腿骨曾经断裂,没有及时接回去而长了骨刺,符合。
其中几节胸骨在发现的时候,上面还套着绳索,绳索的另一端还系着重物,田张千查看后,认出是他当日弃尸所用的物件。
尸骨周边找到的几件衣物,吴氏认得上面的图样,是她亲手所绣,也证实了是翠竹当日穿去的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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