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算太多,一个部落里十几二十户。大一点的五十多户,他们往里住的比较深,平日里北突的猎人也不管走太深,所以以往都觉得野人很神秘。其实他们也是如一个村子一个村子的。
只不过他们近一年分成了两派。”
“两派?”
“一派是巴尔斯统领的无娜族,一个是霍海尔统领的晤商族,晤商族现在的新首领会驭兽,特别是狼群,所以这两年晤商族占领了不少野人部落,杀了男人,留下女人。
而且去年这晤商族还试图想要往北突来。
抢了森林附近村民的不少东西,军营起先是派人在森林巡逻,不过都不明不白的死了。
察觉到蹊跷时,才派一只百人的队伍进去,结果都没能回来。”
“是那些晤商族的人干的?”
“对,而且不费吹灰之力,控制的狼群。”
“森林里的狼群很多么?”
“不止狼群,还有黑熊,野猪,野鹿,野羊,袍子,什么动物都有,最多的就是貂。这次没有时间,等下次我弄个熊皮回来。”
“下次还要去呀。”
“我有个想法,可以彻底解决野人的之扰。”
“什么法子?”
“扩充南月领土。”
叶晩瑶惊诧了下,但也明白南锦的意思:“阿锦想要赞领着无人森林?”
“嗯,这无人森林这几百年间一只无人敢进,既不是天庆的,也不是南月的。这次过去,我发现,那些里面除了野兽多一些,也还是很适合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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